但他们说单位效益不好,只能给这点.我想问问以上单位的做法对吗,如果不对,我应该怎摸办?
我父亲去年去逝,1。他厂里给了2000多元的丧葬补助(十个月的基本工资)和五百元的埋葬费。但父亲生年的工资是1000多元.我觉得有点不合理。找到单位,单位说我父亲的基本工资只有200多元,他的福利高,所以工资高.丧葬补助=200多元*10。(我父亲原是一名工人,后来他的厂被劳教所占了)厂里还说,我父亲生前是事业单位的待遇,死后是原来工人的待遇.2。我现在还在上学,母亲没有工作,,单位给了每人每月30元的补助(农村户口)。我听说是150元,但他们说单位效益不好,只能给这点.我想问问以上单位的做法对吗?如果不对,我应该怎摸办?谢谢
位律师回复在劳动合同期内,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无缘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获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赔偿款,则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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