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为对方,请问本单位为此要负责人么?

肇事方为对方,请问本单位为此要负责人么?,第1张

    单位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肇事方为对方,请问本单位为此要负责人么?

位律师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你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围,可以要求单位申报工伤,也可以自己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报.此复,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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