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误学赔偿500元,请问该案责任如何划分,哪些赔偿合理,费用多少?
2006年学生放暑假期间参加英语班学习(该办学班是经学校同意的在本学校开课)。
7月20日我小孩子(9岁)在上课时,同桌的学生缩在课桌下生事,并用头顶我儿子的腰部,我小孩告诉了老师,老师只要求其同学坐好,再没说别的。下课后该学生取叫我小孩外号,并和同学们一起叫喊,他非常反感,便警告同学不准取叫他外号,并追逐同学,在第二课课间时间,与我小孩同桌的同学(6岁)再次叫喊他外号。
我小孩在追逐中顺手在地上捡起一破碎的酒瓶片向他扔过去,造成该同学面部一伤口2。5cm左右,鼻子表面划伤1。5cm,出事后老师把他送到医院,双方家长都及时赶到了医院,及时对伤者进行了最好的治疗,没有住院,经过一过星期的治疗后康复,并作了复诊,因伤口是美容缝合,伤口平整良好,暂时还有点痕迹,整过治疗费用都是我一方承担。
现伤者家长要求我赔偿他,营养费1000元、精神赔偿2000元、误工费600元、美容治疗费(即后期治疗费)2000元、护理费420元,小孩误学赔偿500元。
请问该案责任如何划分,哪些赔偿合理,费用多少。请速回,多谢大家!
显然,校学生在课间追逐嘻戏、打闹,随手就可以起拣到一块破瓶子的碎片,可见这所学校管理不善。也正是这块破瓶子的碎片,导致了损害后果的产生。这是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一个角度。另一方面,既然培训班是学校同意举办的,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就应当负起监护人的职责,从本案的情况看,学校是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应当承担过错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当然,造成他人伤害的学生家长也应当适当承担一种补偿责任,但是次要的责任。具体数额,可以和校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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