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未来的丈夫以及她的家人有没有权利住这个房子?
您好:
因我们的是铁路内部楼,没有产权证,所以离婚法院要把使用权判给妻子,我另外出去租房子住,妻子给我付2年房租。我有4个问题要问:
1、我另外租房子,妻子替我付2年的房租后,我们的房子是不是还是归我们2个人所有,产权是不是一人一半?
2、两年后我们的房子如何处理?产权证下来如何处理,产权证没下来又如何处理?
3、妻子有没有权利私自出售这个房子?她有没有权利不通过我同意私自出租这个房子?
4、妻子如果再结婚,她未来的丈夫以及她的家人有没有权利住这个房子?
一、如你据说,应当认为永恒不属于家庭的财产,一方只使用权。
二、以后的事情应已经与你没有法律关系。不属于你应当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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