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作为打工的应怎样作保护到自己的利益?
我是一名在同一公司连续工作了5年的会计,但最初2年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每一年的合同都只一年一年地签,去年12月31日公司以合同期满炒了一批员工连续在公司工作了4年以上的员工,但没有给任何补偿,请问这是否合法?如果这样是合法的,那么每个企业都可以与员工以最短的期限签订合同不就可以不给补偿了,那么作为打工的应怎样作保护到自己的利益?
位律师回复可以肯定,该企业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及劳动部的相关规章,你们可以向劳动行政机关申请处理,或者提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