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如果这个房子,他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对房子进行处理吗?
律师您好:
我今天去债务人家中,他的房子几个月没有居住。我想应该没有交易给别人。
我的欠条上面写的是8月13日还款,法院告诉我应该过了这个期限再去诉讼。 现在我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这个房子,他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对房子进行处理吗?
另外,法院的人告诉我,要对其房子进行强制处理,前提是保证他还有别的房子可以住。这个有房子可以住,是说有另外一套房子是他的产权还是证明他有地方住就可以。
在我们农村有一栋房子,是我们4个兄弟出钱建的,是以我们的父亲的名义办的房产。一直是我们4个兄弟住,每人一套。现在都空着,包括他自己的那套。请问我怎样可以利用这个证据。
还有,今天法院人员提醒我说会出现胜诉但是无法得到实际结果的情况, 除了上面要保证他还有别的房子住,在强制执行的时候还有什么别的要求吗/
另外,因为我要等到8月才能起诉。那么我是现在和律师签定合同还是可以等到8月起诉之前。
你好:第一个问题:可以处理,但是你可以诉前保全。第二个问题:是他有的房子(有所有权)。第三个问题;拿出证据证明就可以了。第四个问题:没有。第五个问题:什么时候请都可以,早一点对你好(法律风险可以尽早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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