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簽字表放棄的有4位,請問沒有表示過放棄的繼承人此時應按多少比例分得?
90年父母去世,98年分割遣產時,曾委托其中1位法定繼承人辦理繼承權公証及換領房証,但由于當年到公証處表示自愿放棄的人都在法定繼承人數量上說了假話,致使當年的公証撤消及房証取消,由于己簽字表示自愿放棄的人己無繼承權,本人持有效遺囑可繼承1/2,共有7位法定繼承人且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己簽字表放棄的有4位。請問沒有表示過放棄的繼承人此時應按多少比例分得?謝謝!
位律师回复建议讲清楚放弃继承后的财产归属。
90年父母去世,98年分割遣產時,曾委托其中1位法定繼承人辦理繼承權公証及換領房証,但由于當年到公証處表示自愿放棄的人都在法定繼承人數量上說了假話,致使當年的公証撤消及房証取消,由于己簽字表示自愿放棄的人己無繼承權,本人持有效遺囑可繼承1/2,共有7位法定繼承人且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己簽字表放棄的有4位。請問沒有表示過放棄的繼承人此時應按多少比例分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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