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起诉他会胜诉吗,假设我采取不给钱就在他们家住(弟弟与妻子现在住在一起)违法吗?
我们家一共哥三,我排老二.我家父母生前住的是我和弟弟盖的民房.但由于哥哥和弟弟无时间照顾老人,老人就随我住在了我们家.后由于占地,老人的房子写到了弟弟妻子的名下.随后弟弟与妻子离婚.一年后老人的房子分补偿费19000元被弟弟取走而未告知其他兄弟.请问我有权分得那笔钱吗?如果我起诉他会胜诉吗?假设我采取不给钱就在他们家住(弟弟与妻子现在住在一起)违法吗?
位律师回复房子过户如果没有履行法律程序和手续,过户是无效的,你可以要求房产部门撤销过户,这样这笔钱就是遗产了,你有权继承。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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