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做法是否合理,我要怎样才能保证我的正当权益,我要有那些证据?
我的一个亲戚单位有房屋出售,他不想买,我就以他的名义购买,所有收据都在我手上,每次交的房款他都写有收条,他们单位规定办理房产证5年后才可以私自出售,现在他要求如果我出售房屋,收益要和他均分,否则不同意把房屋产权过户到我的名下。请问他的做法是否合理?我要怎样才能保证我的正当权益?我要有那些证据?
位律师回复现在的房屋产权证是你亲戚的名字,在法律上应当归你亲戚所有。但是,你是事实上的房屋所有人,如果你亲戚不过户给你,你可以到法院要求确权,通过司法过户更名。证据是你出资购买房屋的所有票据及你与亲戚之间关于用他名字购买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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