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弟弟还需要负刑事责任吗,如果要判刑而我弟弟又去自首的话,请问会判多久?
我弟弟拿了个假房产证去典当行借钱,因没有按时还钱给典当行,典当行于是去公安局报了案,称我弟弟诈骗,而公安局也已经受理立案.可是我弟弟后来还是把所有借款还清给了典当行,典当行方也已经同意撤诉.请问这种情况我弟弟还需要负刑事责任吗?如果要判刑而我弟弟又去自首的话,请问会判多久?急切答复!
位律师回复l、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你弟弟诈骗已经成立,应当要负刑事责任,但因为已全部退赔并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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