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局文件我也不是很清楚,请问我需要执行原单位的文件吗,对他寄来的通知我要如何处理?
我是一位业务人员,今年3月我离开原单位到现在的单位任职。我与原单位的劳务合同已到期,并未续签。前不久我收到原单位寄来的领取竞业补偿金的通知,要求我执行董事局文件中规定的保密条款,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到业务相关行业工作,并在十日内领取竞业补偿金,否则他们保留诉权。我与原单位的合同中并无竞业条款、保密条款,关于董事局文件我也不是很清楚。请问我需要执行原单位的文件吗,对他寄来的通知我要如何处理,(我是3月15递交的辞职报告,3月份我没有工资。)
位律师回复竟业禁止条款要双方约定才有效,但保密是劳动者的义务,不需要特别作出约定,如违反保密义务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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