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职业道德证明书是我在外省重新注册工程师所需要的文件,请问,我该依据劳动法的哪些条款与单位交涉?
我是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多年前与辽宁省的一个国有企业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我正在申请辞职,准备去外省工作,已经递交了正式的书面申请、并完成了手头的工作。但单位说辞职可以,必须交违约金(合同中规定员工违约需要交纳违约金),否则不给办理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转移,不给出具职业道德证明书。而职业道德证明书是我在外省重新注册工程师所需要的文件。请问,我该依据劳动法的哪些条款与单位交涉?
位律师回复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你有权不交违约金,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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