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向他要到这笔赔偿吗,还有我可以向他的单位检举他不构成骚扰吗?
我男友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和我发生关系后我因想维护名誉而和他在一起继而同居有半年的时间,后来他以我脾气不好为由和我分手,请问我能得到帮助吗,我忍受不了他这种不负责任,如果说当初是我自愿的我不会要他负责任的.谁能帮我?
在我们分手后我的姐姐曾打报不平向他要过经济赔偿,他当时答应了,可后来却是一次次以没钱不由拒绝履行承诺.近来他却想起诉我敲诈他请问他想控告我的罪名能成立吗?我能向他要到这笔赔偿吗,还有我可以向他的单位检举他不构成骚扰吗?谢谢!
非法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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