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房产不分割,这样符合吗.自书未公证,(因男主人病重时女方拿走所有证件)?

她的房产不分割,这样符合吗.自书未公证,(因男主人病重时女方拿走所有证件)?,第1张

再婚夫妻在婚后十年分别各人出资购买了单位房改房,户主为本人,后男主人先去世,留下自书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亲生儿子,女方的房产留给她亲生儿子,但女方要男房产的一半以上,她的房产不分割,这样符合吗.自书未公证,(因男主人病重时女方拿走所有证件),遗嘱有法律效应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

男主人所买的房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该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男主人公去世后,该房屋的一半属于女主人公。其余部分,也就是属于他自己的部分可以以遗嘱处分。男主人公死后留下自书遗嘱将自己名下的全部房产留给亲生儿子,实际上是处分了女主人公的财产,属于部分无效。女方的房产也属于共同财产,男方享有一半的权利,并有权在遗嘱中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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