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由省局向市人事局发工伤委托鉴定函,再做最后鉴定,请问此程序是否合乎法律规范程序?
本人属于省直监狱系统职工,现在延安监狱上班,于去年8月份因公在单位受伤,现在需要做伤残鉴定,延安市宝塔区人事局称无权做此鉴定,需单位向省监狱局发工伤申请鉴定函,然后由省局向市人事局发工伤委托鉴定函,再做最后鉴定。请问此程序是否合乎法律规范程序?
位律师回复工伤鉴定如果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不提,你可以自事故发生一年内提起.
本人属于省直监狱系统职工,现在延安监狱上班,于去年8月份因公在单位受伤,现在需要做伤残鉴定,延安市宝塔区人事局称无权做此鉴定,需单位向省监狱局发工伤申请鉴定函,然后由省局向市人事局发工伤委托鉴定函,再做最后鉴定。请问此程序是否合乎法律规范程序?
位律师回复工伤鉴定如果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不提,你可以自事故发生一年内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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