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每月还要付利息:1000元万,律师们,我对这些法律知道得不多,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律师:
你们好.我妻子参与了赌博,并欠下六万元的赌债,但她怕我知道这件事后与她离婚,所以私下向某人借了六万元钱还了那些赌债.而今妻子身怀六甲,我能向其提出离婚请求吗?而且那些借钱给她的人,正拿妻子所写的欠条准备向法院起诉,想拿回她们的钱,但是欠条上没有写明六万元钱的利息,而欠条所写的资金数目大于妻子所拿到的钱,而每月还要付利息:1000元/万.律师们,我对这些法律知道得不多,我该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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