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在最新的劳动法,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呢,如果是被厂家找理由解雇又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呢?
我于1996年在广东东莞虎门的一家台资厂打工,算算已有十二年的工龄了,假若我辞工的话,我想请问一下,按现在最新的劳动法,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呢!如果是被厂家找理由解雇又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呢!
位律师回复
1、如自行提出辞职,则无经济补偿金。
2、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分两种情况,如用人单位依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余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但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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