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对我会做出什么处理?
朋友在银行工作,于99年向其所在单位贷款投资建厂,银行说我朋友是本单位员工不能自贷自用,所以以我的名义向单位贷款20万(当时所有贷款资料由朋友提供),后由于投资过程中失败,现朋友无能力偿还;现在,银行向公安济侦部上诉,说所有贷款资料全是假的,是一起经济诈骗案,需要我近期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否则公安部门将立案调查并对我有可能判刑.请问我在该案件中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有关部门对我会做出什么处理.
位律师回复即使是诈骗,也不是你实施的.
1.你要确认你是否在任何文件上签字
2.你有没有收到贷款
3.贷款到期后银行是何时/如何向你催收的
4.以往的还款记录的是谁在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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