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下住户因房子拆了,又讲不过,又打不过,只好委屈的同意这分所谓的契约,请问律师这的契约有用吗?
由于建立在不平的的关系上所同意的契约不知道有没有没法律效力,原因是建房时,一个在坑的上面一个在坑的下面,在坑之间有一条大家公共的路,在坑的下面由于房子很破旧,决定拆掉旧房建新房,可坑上的住户要修坑,原因是怕路倒塌,而坑下面的住户说他愿意修坑,可上面的住户不同意,还行先下手为强在坑下住户的地基上修了,但坑下住户因为人力不济的情况下,只好跟他讲理,谁知坑上住户不光打掉坑下住户的牙齿,还说如果要建房就要同意他的条款,每一个条款都是命令的,并且提到以后要卖房,就必须砸掉坑与坑之间的墙方可以出售,坑下住户因房子拆了,又讲不过,又打不过,只好委屈的同意这分所谓的契约,请问律师这的契约有用吗
位律师回复如果不公平可以要求法院撤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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