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胜诉权,还是必须在2008年1月15日以前起诉才未丧失时效,享有胜诉权,盼律师指导?
甲在2005年1月1月借给乙现金1万,期限6个月,2005年7月1日到期后乙拒不还款,甲在2005年12月2日向法院起诉,后因一些原因,甲向法院申请撤诉,2006年1月15日法院裁定准许甲撤诉.
请问,甲撤诉后,如何计算其诉讼时效呢?甲如向法院再次起诉,是必须在2007年7月1日以前起诉才未丧失时效,享有胜诉权?还是必须在2008年1月15日以前起诉才未丧失时效,享有胜诉权?
盼律师指导?
您好!对于您所咨询的问题,我的答复是:此案已经产生了时效中断,该时效应至2008年1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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