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本人自动离职且赔偿违约金1万元及其他经济损失,请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我可以不考证吗?

要求本人自动离职且赔偿违约金1万元及其他经济损失,请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我可以不考证吗?,第1张

请教各位律师:既然是签定了劳动合同提前解除的话要负违约责任,那么
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又做何解释???另外公司强制要求考证的做法合理吗???我只是公司的办公室文员,于05年12月进入该公司,试用期3个月过后于今年3月签的合同,月薪1千。。。附原咨询问题:
我于今年3月份与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乙方(我)提前解除合同须赔偿甲方(公司)1万元作为违约金。我通过网上一些资料得知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但有一些资料提到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赔偿用人单位违约金及经济损失。现在我想向公司提出辞职,请问我需要赔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1万元吗?另外,公司在明知我没有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仍与我签订合同,现在公司强制要求我自己缴费考证,且表明不考就不能继续在该公司工作,要求本人自动离职且赔偿违约金1万元及其他经济损失。请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我可以不考证吗?请你们帮帮我!!万分感激!!!!

位律师回复

你好: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但不能影响违约金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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