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部分定为保密费,如果我现在到北方同行业某公司去任技术员,会受到竟业禁止的限制吗?
我是一名下岗技术人员,曾在南昌某私人公司任过职,当时签订过一分合同:离开公司后5年内不得到同行业就职工作,后因种种原因离开了该公司,现在已经有近一年的时间,离开公司后,公司没有付过我任何工资,但在我离开公司前半年,公司将部分员工的原工资划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定为保密费。如果我现在到北方同行业某公司去任技术员,会受到竟业禁止的限制吗?技术是我原有的,不是公司的专利或科研成果。
位律师回复你好:应当根据原来合同的约定执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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