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过去了,A心里不服,想申诉,但却担心被追究包庇,请问A的行为构成包庇吗?
B托A办事,想让A将5万元送A的领导D,A没有送,而在几天后将5万元还给了B,B却将此5万元送给了A的另一位领导E。A在因涉嫌受贿5万元,当检察院调查他时,A开始许多天都没有承认,事实上这5万元A也确实退还给也了行贿人B,但因B将此5万元送给了A的领导E,而B为了和E的共同利益,只说给了A,共同将责任推给了A,A最终因没有证据,为了减轻处罚、有一个好的认罪态度,A最后也只好承认自己拿了这5万元,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而真正拿钱的E却逍遥法外。一年多过去了,A心里不服,想申诉,但却担心被追究包庇,请问A的行为构成包庇吗?
位律师回复A的行为不构成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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