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约定,他经常上班时间外出去玩,现我厂想解雇他,需要补尝吗,那应该补多少个月的工资?
有一位师付在我私人厂工作了六年半,一直以来上班都不定时,由于我厂没有签下合同,也没有约定,他经常上班时间外出去玩,现我厂想解雇他,需要补尝吗?那应该补多少个月的工资?
位律师回复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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