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是否一定要等到三个月后才能走,还有,公司是否有权利扣押我们的工资,等他高兴时再给我?
请问,刚刚您说,只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就行!
因为公司有叁仟的备用金,放在我这,但我的借款单在公司手里,就是说我向公司借了叁千元,他要是不给我办理手续还给我,怎么办?而且,公司办了张离职交接单,上面写有关键岗位需提前一~三个月提出离职申请,那我是否一定要等到三个月后才能走?还有,公司是否有权利扣押我们的工资,等他高兴时再给我?
公司不能扣押工资。但提前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应该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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