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法院的判决已生效,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请问银行可以要求法院对丙.丁.乙的财产予以执行吗?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由以下三人提供抵押担保:(1)丙以其房产作抵押担保;(2)丁以其存单作质押担保;(3)乙企业为甲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甲的借款到期后未归还,经银行多次催收,甲一直未能还款,银行于是向法院起诉甲(未同时起诉丙,丁,乙),法院审理后,判决甲偿还银行借款100万及其利息,现在法院的判决已生效,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请问银行可以要求法院对丙.丁.乙的财产予以执行吗?
盼各位律指导,并希望注明法律依据,谢谢!
法律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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