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爸爸要是强行判我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我该怎么办,去什么地方上诉?
尊敬的律师您们好。我和我现在的妻子05年元月结的婚。婚后我们有一孩子现在才4个月。婚后我我妻子经常的打我母亲还和我吵架。日子过的很不幸福。我提出离婚。我妻子给我要8万元的孩子抚养费。说要一次性给。给不起可以把我现在的房子抵上。 我现在有俩套住房。都值20万左右。一套是我家老宅子。一套是新公寓。新的房子是我结婚以前3年前买的。有房产商的收款凭证。写的是我爸爸的名字。房产商说等房子卖完了一起办房产证。所以虽然过去5年了。还没办房产证。我想咨询一下(1) 房子是我爸爸结婚以前买的。没办房产证。离婚后我妻子能让分的走我的房子一半不能。我听说法律上是看房产证的。其他的不看 凭房款收条行吗(2)我是否可以分年付抚养费。我是一名教师毕竟收入不高。可不可以不一次性给付 我老婆说必须要求我一次性给她8万元抚养费(3)结婚以前我给她家送2万元财礼。其中一部分买了我现在的家具。离婚后这家具是不是妻子可以带走 他说要带走结婚前我家送给他财礼买的嫁妆 (4)我老婆家爸爸是我们县城法院的领导。他爸爸要是强行判我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我该怎么办。去什么地方上诉。我们县城的离婚都是判的一次性给付。说那样可
位律师回复房屋买卖合同是你父亲的名字,房屋应当是你父亲的,你的妻子不能分割.抚养费用不一定非要一次性给付,可以分期付.婚后属于个人衣物的,可以由个人带走,像家具这样的物品,应当按共同财产处理,平均分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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