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到我们这样的外来工在受到伤害时,这就是我们所要的维权吗,给我指条明确的路好吗?
我与2006年3月11日在一家服装厂上班,在上午的11点多不幸被高速切布把我的右手的 食指.中指.无名指的筋和神筋线以及动脉都割断了。经过治疗了以后,到今天有20多天了,请问我这是不是工伤啊?还要多久才能可以伤残鉴定?在这样的情况下老板不赔偿的话,我也去过劳动职工维权工作室了,可是他们总是爱理不理的,拖拖拉拉的,请问在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啊?难到我们这样的外来工在受到伤害时,这就是我们所要的维权吗?给我指条明确的路好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你的情况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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