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是否会被法院采信,另请问是否需得到被录音者同意的前提下所作的录音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我(原告)在一审胜诉,但在二审时被告再次向法院提交了两张在一审时已经提交过的发票,二审提交时除了上面加盖了出票单位的单外,其它跟原来毫无两样。请问这能算新证据吗?证据是否会被法院采信?另请问是否需得到被录音者同意的前提下所作的录音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位律师回复仍应认为是在一审期间提交的证据。录音一般是这样的。
我(原告)在一审胜诉,但在二审时被告再次向法院提交了两张在一审时已经提交过的发票,二审提交时除了上面加盖了出票单位的单外,其它跟原来毫无两样。请问这能算新证据吗?证据是否会被法院采信?另请问是否需得到被录音者同意的前提下所作的录音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位律师回复仍应认为是在一审期间提交的证据。录音一般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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