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身体不好,又要哺养两个年幼的小孩,所以我想问律师,在这个事件中,谁应该负主要责任?
我三姐夫在此以前受雇于其堂姐夫(开装潢店,店主),没有任何雇佣合同,3月17日,店主接到由一个客户的妹夫的打来的电话说要为他哥哥的房子进行装修,我姐夫受店主的安排伙同另一个雇员到宜州市乡下同德为那个客户的房子进行装修,后因举起装潢材料触及房子附近的高压电而触电身亡,因我姐姐没有主见,在店主的安排下第二天即下葬,事后(在3月20日)在我姐姐及我的家人、店主和房主及我姐姐居住地的派出所的调解下进行了私下协议,同意由店主付4万元,房主付1万元,由房主的妹夫付5千元总5万5千元作为赔偿费用,限10天付清。现在10天期限已到,3月29日店主说先给3万,清明节后再付余额,而房主也未支付任何赔偿费。但今天店主又改口说先给1万,但是也还未拿到这1万的赔偿。事情的经过这是这样的 我现在人在上海,我姐夫的家人又不支持我姐姐索要赔偿(因为与店主家是亲戚关系,怕得罪),我姐姐文化程序也不高,不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们是担心店主耍赖导致这个赔偿不了了之,我姐身体不好,又要哺养两个年幼的小孩。所以我想问律师,在这个事件中,谁应该负主要责任?如果责任方不支付私下协议的赔偿数额,我们就想用法律来解决,但现在的已经无法取直接的证据(我
位律师回复可以凭借达成的赔偿协议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各方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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