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必须要发票吗,协商不成,要多久才上法庭,什么时候人能回家,现在能见到他吗?
您好!
我爸爸在元月的20号从苏州返乡途中,出的交通事故.车主是我们的老乡,平时关系也还不错.开的是一辆苏牌照的面包车,去年新买的.在经河南民权时因下雪路滑,车被滑到另一车道,被后面的车撞到,对方受伤住院,我方车死二人,伤三人.现在我方车上的同乡已处理好,包括死者也有赔偿协议,对方上诉要求12万.因我在四川,故没能去看爸爸,也通不上电话.我想知道,我爸有没有刑事责任,对方又如何赔偿,保险公司必须要发票吗??协商不成,要多久才上法庭.什么时候人能回家,现在能见到他吗???
谢谢!!!!劳驾!!
交通事故有两个责任。一个是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由驾驶员自己承担。二是经济赔偿责任,由车主或受益人承担,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你说的情况来看,应该是由车主承担,你父亲不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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