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认为是这次事故造成的,不想管医疗费,但事故时他和交警同意去医院检查,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是电力行业一名职工,交通事故中对方负全责,本人颈部轻伤。医院开出7天的休假证明,为了避免损失,7天中我交了1.5天的补休单,再未休假。1.5天的补休是以前加班挣来得,这样本月收入就未减少,请问我的误工费应当怎样计算。另外,对方因病历上接诊医生没写作核磁共振,但其他手续收据结果均有,诊断结果是颈部部分关节膨出,对方不认为是这次事故造成的,不想管医疗费,但事故时他和交警同意去医院检查。请问我该怎么办。
位律师回复误工费的计算按医院的证明。可以对申请作出法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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