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没有同意,但我还是到新单位上班了,现在,原单位的人找到我要我支付违约金,我应该支付吗?
我于2002年调入一家新建立的电厂,由于是新厂,所有人在厂里的的安排下进行了培训,时间大约有一年左右。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由于进厂后感觉福利、待遇不如想象的好,我于2005年12月离开该厂,并考入另一家公司。我在原厂时签过一份合同,合同到2007年到期。关于合同:第一,合同不是我亲手签的;第二,合同一式两份都放在劳资科;第三,合同里有钢笔写上的“10年不能调离本岗位,否则应支付3-5倍的培训费”。您说,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我考入另一家公司之前,没有向原单位写出书面辞职申请,只是口头告诉他们要辞职,他们没有同意,但我还是到新单位上班了。现在,原单位的人找到我要我支付违约金,我应该支付吗?
位律师回复如果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对你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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