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有这些技术,让我现在换行业现实吗,请问是什么约定,以前在职时的规定,还是辞职时的规定?
我是公司的技术骨干之一,最近我从原单位辞职了,老板警告我说两年内不得搞公司同类产品,否则让我吃官司。但是辞职时他并未与我签订任何协议(比如两年内保守公司秘密),也没有给我补偿,请问这样的“竞业禁止”限制对我有效吗?作为继续生存的手段,我只有这些技术,让我现在换行业现实吗?
请问是什么约定?以前在职时的规定?还是辞职时的规定?在职时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规定,但我现在已辞职,公司已批准,我应该不受公司制度约束。辞职时他只是口头警告我,并没有签订任何协约。
就是说当时你和公司约定的保守秘密的期限是多长呢??如果没有约定在合同终止后还要保守秘密则不用遵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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