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在没有那么将来如果我父母立明遗嘱中不给她们的话,她们有权要吗. 谢谢?
律师您好: 有这样一些问题想请教,我有一个弟弟于2004年六月出车祸去逝,26岁,他是做女婿出去的,留有一女现已4岁.我父母家原来的老房于2006年1月拆迁分得两套商品房,老屋的户主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商品房的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我父母都在世,现在我那弟媳妇已改嫁,但她们想分得我父母的房子请问她现在有权分吗.如果有那她该分多少,如果现在没有那么将来我父母如不立遗嘱的话她们是否可分得家产,那到时她们能分多少,如果现在没有那么将来如果我父母立明遗嘱中不给她们的话,她们有权要吗. 谢谢,请尽快解答
位律师回复你弟弟的女儿做为代位继承人有权分得你父母的遗产,当然这是在你父母没有留有遗嘱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来说。如果你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话,那按照遗嘱或遗赠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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