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由此而产生的相关交通费用和工商执照打印费用135,请问这样计算赔偿金额是否正确,能不能胜诉?
我在公司服务满一年零二十天,公司解雇了我,只补给了我一个月的工资.现在我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赔偿金额如下:一、须再补偿一个月工资4000元。二、没有提前通知我,须再补偿一个月工资4000元。三、没有按时补偿工资给我,须额外补偿2000元。四、一年零二十天的加班费,每天按一个半小时间计算,补偿9000元。五、由此而产生的相关交通费用和工商执照打印费用135。请问这样计算赔偿金额是否正确?能不能胜诉?多谢!
位律师回复如果加班费有证据证明的话,你的提法有可能胜诉,具体情况和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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