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合理吗,另特请问:我想申诉的话,应依靠哪些法律依据呢?
我是某单位的员工,刚从外地调来,因为刚开始时由于新单位的一些原因,一直还没给我发工资(关系以从旧单位转出,从转出时起由新单位接发),过了三个月后,新单位一次性给我补发了前面欠我的几个月工资。但问题也产生了:单位在当时以我几个月补发的工资总额扣除个人所得税,请问律师:这种做法合理吗?另特请问:我想申诉的话,应依靠哪些法律依据呢?
位律师回复应当按每月工资承担所得税。你可以向税务机关反映并要求纠正。
我是某单位的员工,刚从外地调来,因为刚开始时由于新单位的一些原因,一直还没给我发工资(关系以从旧单位转出,从转出时起由新单位接发),过了三个月后,新单位一次性给我补发了前面欠我的几个月工资。但问题也产生了:单位在当时以我几个月补发的工资总额扣除个人所得税,请问律师:这种做法合理吗?另特请问:我想申诉的话,应依靠哪些法律依据呢?
位律师回复应当按每月工资承担所得税。你可以向税务机关反映并要求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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