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合同签定的日期为2003年6月7日,那么现在因为这份合同而打官司的话,超过了诉讼期限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我家山地被租用的问题。
一、本合同是否有效,因为甲方的签名(印章)并没有印在合同中的“甲方签名”处,而是印在合同开头
写甲方为何人的后面。
二、由于该山地并不是签合同的人一人所有,那此人是否有权力在其他所有者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代
表其他所以者签名(其他所有者为签合同者的儿女子孙)。
三、本合同签定的日期为2003年6月7日,那么现在因为这份合同而打官司的话,超过了诉讼期限吗?
四、假如本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应的,那么是否能向对方追讨我方相应的损失。
五、还有一些打官司的基本问题:1、费用要多少。2、要怎么才可以得到法律援助。3、法律援助具体是
指哪方面的援助。
共有财产的租赁,原则上应当征得共同所有权人的同意,方可租赁。也可事后进行追认。代签则必须有授权委托协议。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