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反过来向她要求以现金转让我所拥有的部分产权呢?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前几天曾在这儿向各位律师请教过一些问题,也感谢你们的答复。 我还有一个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想向各位请教。 我岳母因为我的妻子去世了而获得到我目前所居住的房子的1/8房产继承权(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她现在向我要求将该1/8产权部分折算成现金给她, 请问:
1. 我并不想卖掉这栋房子,因为我和我儿子还居住在里面,我岳母虽然拥有这栋房子1/8的继承产权,是否意味着她就有权要求我一定要折算成现金给她?
2. 我岳母这1/8的所有权到底是如何理解,法律上她能根据这个权力向我要钱吗? 如果是,这是不是算是权力的转让?
3. 如果上述我岳母所要求的可以成立,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反过来向她要求以现金转让我所拥有的部分产权呢?
谢谢律师您的分析与答复。
你的岳母有权利变现其权利;你将变现金额给她,她将份额转让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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