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没房地没地,生活相当困难,老人还向我们每年要400元钱,请问这样做合不合理.请给予解答?
我是一人女儿...结婚一年多.我的父亲右腿点脚,能正常的劳动,母亲一切正常,,家里三晌地,供我和我三妹上的师范学校,现在都毕业参加工作的工资在600元左右,,我的父亲60岁之后有"劳保",父母都54岁,,能正常的生活,,我们结婚之后给父母1万三千元钱,,..现在我们的情况,,在外租房住.生活欠外债3000多元,,还有一个7个月的女儿,房没房地没地,,生活相当困难,,,老人还向我们每年要400元钱,,,请问这样做合不合理.请给予解答.
位律师回复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做儿女的义务,你们现在有困难可以向老人讲明,我相信每个做父母的都能体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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