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原先的工作牌,试问各位大律师,我该如何用法律的途径和他解决这件事呢?
你好,本人曾在一个私人企业打工,由于公司一直拖欠工资,累加有四个半月的工资款未结(没欠4000元),所以我于05年10月中旬离职,现已经4个月多了,该公司一直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支付,打电话给他也不接,找他本人更是难上加难。我看了很多相关的报道,因为我先前并没有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我担心向有关部门投诉也不会起作用。而我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原先的工作牌,试问各位大律师,我该如何用法律的途径和他解决这件事呢。
请答复,急盼。谢谢!!!!
建议要求用人单位写欠条并明确给付时间。否则时效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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