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签了自己的名字,请问这样的借条有效吗,是不是任何人拿到这张借条都可以向我姐姐要钱呢?
我的姐姐向别人借了2万元钱,但是还钱的时候那个人称已经将借条撕毁没有把借条还给我的姐姐。因为大家都很熟悉,所以我姐姐不好意思再追要借条,但是又怕日后有心人拿到借条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另外我姐姐打的欠条上没有写明向谁借款,只写2006年1月1日借款2万元,并签了自己的名字。请问这样的借条有效吗?是不是任何人拿到这张借条都可以向我姐姐要钱呢?
位律师回复
1、这样的借条是有效的。因为持有人持有这样一个欠条,那么他的举证责任基本完成,而你姐姐要想否认借款的事实,就要举出相反的证据,否则,你姐姐是要败诉的。
2、也不是说所有的持有人都一定可以向你姐姐主张还款而被法院支持。因为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不会只凭欠条定案,还要综合双方举证和质证的具体情况,做出判断。总之,你姐姐现在的局面比较被动,建议尽快采取措施,诸如电话录音、要求对方书面确认等等予以弥补。以免将来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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