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老板也是口头解雇,我想问一下,我能得到公司赔偿吗,能的话,应该依据什么标准呢?
2005年4月1日我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任改公司技术员。到今年3月31日合同结束。今10月1日,我受公司委托,到另两家公司任外包技术员,但是在今年12月26日,因为一家公司投诉,(内容大致是工作不卖力,事实其实并非如此)但是27日我到公司报道,被通知解雇了。并没有提前30天告知,并且老板也是口头解雇。我想问一下,我能得到公司赔偿吗。能的话,应该依据什么标准呢?
盼解,
谢谢
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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