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变更,我和母亲有没有参与的权利,还有,新房子的6万元父亲是不是应当承担相应的债款?

如果要变更,我和母亲有没有参与的权利,还有,新房子的6万元父亲是不是应当承担相应的债款?,第1张

情况完全属实,我父亲认为,只有2002年的新房子是他和母亲的共同财产,二其余的那两套房子都是他自己的财产,要归属他自己所有,那我这个做儿子的就一点财产也得不到吗?还有,父亲要去将爷爷分给的他那份房产变更为爷爷的名字(也就是把房产证的名字改为爷爷的名字),如果要变更,我和母亲有没有参与的权利?还有,新房子的6万元父亲是不是应当承担相应的债款?

位律师回复

子女不是案的主体。也不是你父母财产的共有人。有资格得到财产的应当是你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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