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向娘家拿了4,3万,当时女方强迫我朋友写下4,3万的欠条,请问这房产如何分割?
我想再问一下律师,我的朋友现在有一处房产,当时在购买房子时房子没有过户(二手房),只有双方买卖协议,但当时有证明人指正,购房时的钱我朋友出了两万,女方向娘家拿了4.3万,当时女方强迫我朋友写下4.3万的欠条,请问这房产如何分割?
位律师回复你的咨询很混乱,首先你是否要还4.3万元的欠款,如果还那房子就不用分割了,因为是你朋友自己出钱购买的.如果你认为是强迫你写的欠条,你可以不还,那4.3万元就是女方的出资.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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