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百姓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被拆迁人与拆迁人未达成拆迁协议时,拆迁人是否可以依法强制拆迁百姓的房屋;拆迁人以时间期限作为胁迫手段,要求百姓按期限签订协议,而且拆迁补偿根本不足,他们以会议纪要的内容作为拆迁的方案,请问我们作为百姓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位律师回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或者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裁决作出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拆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