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法院就可以受理,然后传票给这家医院?
您好
尊敬的律师朋友,我有个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请教您们,就是关于民事诉讼的一般步骤是什么,我个人,所在一家单位,和一个医院因院方不支付我合同所规定的余款,经多次与院方协调无果,现在想以法律手段来解决。我是与这个医院的签订合同的代表人。合同作为有效证据,也在我手里,以及这家医院之前所支付的定金我也能提供有效证据,请问我可不可以直接写一个起诉状交由我们的当地人民法院处理此事。之后法院就可以受理,然后传票给这家医院?
谢谢了,非常着急,
你好:起诉状应当按照固定格式书写,原告是你所在单位,不是你个人,在起诉前应当收集有利于你单位的证据,需要进一步提供法律帮助时可直接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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