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医生复查诊断伤情以基本稳定,我想辞职回家,能否向厂方提出补偿,如果可以提出的范围应该是多少?
我与今年6月22日在工作中被叉车将脚撞伤,后经过医院诊断为左脚软组织挫伤外加局部破损出血,一时丧失行动能力,后一直在厂里治疗休养一直到12月1日左右才有所好转,治疗期间厂里医药费全出但是每月只提供500元的基本生活费,且我与厂方一直保持的是临时工的关系,现以临近春节,我经医生复查诊断伤情以基本稳定,我想辞职回家,能否向厂方提出补偿?如果可以提出的范围应该是多少?
位律师回复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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