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9月20日于装修有限公司签订包工包料家庭装修合同?
本人于9月20日于装修有限公司签订包工包料家庭装修合同,经双协商决定总工程造价款为一万七千元人民币,合同约定于9月23日开工至11月12日交工。
在施工过程中装修有限公司多次因装修材料不及时到位拖延工期,本人装修有限公司交涉,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后来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否则停工为由向本人索要部分工程款计:一万四千二元人民币。11月23日发现装修房中的六扇实木门及部分柜门不见了(当时给装修有限公司房门钥匙一把),随即给装修有限公司合同签订负责人打电话电话关机,到公司询问员工老板下落,以不知道房门拉至哪里加工老板电话联系不上为由逃避事实。
2005年12月2日
建议请律师起诉装修公司违约,并赔偿损失.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