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给了对方,她还能享受货币分房吗,或是还能享受6年(25年减去19年)的货币分房条件?

离婚后房子给了对方,她还能享受货币分房吗,或是还能享受6年(25年减去19年)的货币分房条件?,第1张

我单位有一47岁的女职工,因为父母和女儿在美国定居,因此申请离职后去美国定居,书面申请后得到单位领导的批准,单位领导已通知有关部门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办理离职费和一次性货币分房款。可是,在为其办理货币分房款时发现该女职工不符合享受货币分房的条件,因为她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只不过她分房后离婚并且房子给了其对方(当时为其办理货币分房申请时,办理人以为她这种情况可以享受,因此为其误办了货币分房,并且给其享受了一年多),因此,现在单位不能给其发放一次性货币分房款。该女职工认为她拿不到货币分房,她就不出国,不想离职,要求收回离职申请,并要求单位重新为其安排工作,并陪偿其误机回返回美国的手续费用。还强词说,她离职出国当时就是考虑可以拿到十几万的货币款才提出申请的,现在拿不到她就不离职了,她这种做法行吗?单位需要陪偿吗?另外想咨询,象该女职工,离婚前工龄为19年,离婚前已享受过货币分房,离婚后房子给了对方,她还能享受货币分房吗?或是还能享受6年(25年减去19年)的货币分房条件?请速答复,谢谢!

位律师回复

应当根据双方的约定.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离婚后房子给了对方,她还能享受货币分房吗,或是还能享受6年(25年减去19年)的货币分房条件?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